当然不能。《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只是解决房子是赠与夫妻一方还是双方的问题,但并没有解决父母向子女转账买房是赠予还是借款的问题,所以父母出资买房,未明确表示赠与,应视为借款,要返还。”
由此,公婆出钱给买的房子,虽然加了你的名字,但如果男方认可父母的转账系借款,二老还提供银行转帐凭证加以证明,足以认定借款的事实,最后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还得共同偿还借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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