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赠与合同,将属于个人所有的房屋赠与女方,但未办理公证、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可以反悔撤销赠与;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赠予合同,并完成过户,办理了公证,婚后反悔也不能撤销赠与,因为赠与行为已经完成。
公婆给买的房子,加了名字就视同赠与,离婚时可以平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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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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