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后,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将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一人名下,但这并不意味着该房屋的真实产权人即为该未成年子女,法院而应考虑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思。
如果真实意思确实把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时应当将该房屋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由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暂时管理;如果真实意思并未表明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时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
男方婚前赠与女方房产,婚后可以反悔吗?
公婆给买的房子,加了名字就视同赠与,离婚时可以平分吗?
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方婚前房产婚后出租,租金收益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