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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租赁土地办企业遇到拆迁时如何维权?

发布时间:2020-11-06 阅读: 京云律师事务所

基本案情:

  上海市某区一直是经济欠发达的郊区。2005年,夏某的高和公司和田园公司签订了为期10年的土地租赁合同,租用田园之地土地1.2亩,高和公司自建车间厂房和办公生活用房等,所需申报的建设手续有田园公司协助办理,所需费用高和公司负担。每年每亩租金4900元。

  双方约定如果遇到国家拆迁,拆迁人所给予的补偿费,其中地上物补偿费归高和公司,土地补偿费归田园公司。

  高和公司租用土地后,在土地上建了5间办公房和1间门卫房,剩余场地建了仓库存放材料和产品。

  为了规划市郊轻轨铁路线,高和公司被划入拆迁范围内。拆迁公告发布后,夏某联系田园公司人员,对方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见面。夏某等不及,就去拆迁办询问情况,拆迁办的人说,我们拆迁补偿的是土地,你们也不是土地使用权人,我们不给你谈。夏某拿出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租赁合同,说道“我们这里也是合法经营,现在还在合同期,并且地方的房子也是我们盖的”。拆迁办说“你们想要补偿去找租你们土地的甲方,我们这有规定,不和租赁户谈判。

  夏某多次找拆迁办和田园公司无果,最后,夏某来到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找拆迁律师咨询。律师解答:虽然高和公司不是土地使用权人,但是土地承租人,也应当得到补偿。目前拆迁办和田园公司就是合起伙来想躲着高和公司,拆迁办可以少给点补偿,但全部都给田园公司,采用拖的办法,一直拖到强制拆迁把高和公司轰走。

  夏某经过深思熟虑,决定聘请我所律师为自己的公司维权,争取自己应有的补偿。经过律师的多方努力,拆迁办和田园公司答应给高和公司一定的补偿,高和公司的拆迁维权迎来了曙光。

  律师分析:房屋承租人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1.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对拆迁补偿条款进行特别约定。为了使承租人在所承租房屋拆迁时所获得的赔偿有约可依,建议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对补偿内容进行详细约定。例如约定“在租赁期限内,租赁房屋遇有商业拆迁或者市政拆迁时,出租人应当从所得或应的的补偿款中对承租人进行补偿。有关土地、地上物、搬迁奖励、出租方出资所谓之添附等内容的补偿归出租方所有,有关停产停业损失、设备搬迁安置费用、人员安置费用、承租方出资所谓之添附等内容的补偿归承租方所有”,同时,还可以对出租人拒不支付补偿的行为定以相应违约责任。如此约定,出现拆迁补偿清醒时,双方可以按约分偿,不至于引发纠纷,及时发生纠纷,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2.房屋承租人应积极行使权利。拆迁发生后,承租人应积极与拆迁人、被拆迁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房屋承租人应积极保留证据。承租人应积极对被拆除房屋进行价值评估,和对房屋内装修和相关财务进行证据保全。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具有多年拆迁维权经验,总结了一套时间短、效率高、能快速提高补偿的维权方法。通过诉讼及谈判,给拆迁人施加压力,为被拆迁人争得与拆迁人同等的谈判地位,为您争取合理的拆迁补偿。如需帮助欢迎来电咨询或者直接来所里咨询专业律师。更多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法律维权咨询热线:010-65185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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