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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行政机关违法强拆的行为是否可诉?

发布时间:2020-11-06 阅读: 京云律师事务所

  案情简介:

  2015年8月,B市启动“城中村”改造建设,凌先生的房屋在本次改造范围之列。但由于就拆迁安置问题未能与拆迁人协商一致,凌先生一直拒绝办理涉案房屋。这样的状态,僵持了1年。

  2016年10月,市政府工作人员指挥相关部门将改造范围内尚未搬离的剩余十户村民的房屋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全部拆除。凌先生感到无奈,自己住了几十年的房子说拆就拆了。凌先生多次跑到政府部门理论,均未有什么结果。凌先生甚至多次走访信访部门,反应情况,仍然被拒之门外。凌先生听朋友介绍,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有一批专业拆迁维权的律师团队,打拆迁官司非常厉害,于是来到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找我所律师维权。

  办案思路: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闫律师和李律师接受凌先生委托之后,迅速开展工作,起诉市公安局,经过闫律师和李律师巧妙起诉,迫使市公安局做出《关于房屋被拆除情况的说明》,证明凌先生的房屋是由市政府组织拆除的,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闫律师和李律师便将市政府告上法庭,请求确认市政府强拆行为违法。

  法庭立案人庭工作人员接到起诉状,多次告知违法强拆行为不可诉,应当协商解决,建议去市政府反映问题。律师要求其出具书面不予受理裁定,但法院工作人员又予以拒绝。经过多次沟通,一审法院通知凌先生前去立案。

  办案总结:

  行政机关违法强拆行为可诉,当然也可提起复议程序。办案过程中,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加以斟酌适用。凌先生的案件提到了行政案件存在立案难的问题。这就对举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遇到违法强拆问题,一定要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在专业律师指导下保留相关证据,可以是强拆现场,强拆人员,录像资料,也可以通过公安机关确认强拆主体。同时在这一环节中,注意保证人身安全。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具有多年拆迁维权经验,总结了一套时间短、效率高、能快速提高补偿的维权方法。通过诉讼及谈判,给拆迁人施加压力,为被拆迁人争得与拆迁人同等的谈判地位,为您争取合理的拆迁补偿。如需帮助欢迎来电咨询或者直接来所里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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