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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拆迁|厂房拆迁临危维权后补偿额速增一千万

发布时间:2020-11-06 阅读: 京云律师事务所

  2010年4月3日,因H省Q市某区某地块土地整理拆迁改造项目建设,Q市房产管理为Q市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中心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汪某在Q市某区个体经营的汽车修理厂恰好位于拆迁范围内,总占地面积约3270平方米,其中建筑物面积超过1800平方米。经评估,汽车修理厂可获补偿总额为400万,但王某认为该补偿额过低,拒绝签订补偿协议。

  2010年11月17日,Q市房产管理局受理了汪某与Q市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中心的拆迁补偿安置纠纷。

  汪某通过多种途径无法提高补偿,于是找到了我所,期望通过我所专业律师提高补偿。

  我所律师经调查发现涉案拆迁项目存在的违法事项较多且性质较为严重,首先,Q市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中心没有具体的建设项目,不可能具备拆迁许可必备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国有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在这种必要条件不满足的情况下,其拆迁人主体资格显然不合法;其次,涉案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许可对象非具体项目的建设单位,且用地项目、用地性质与建设规模等内容不规范;最后,拆迁项目补偿安置资金不规范且不足额。据此,我所律师立即帮助汪某向Q市R区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确认Q市房产管理局为涉案拆迁项目所做拆迁许可违法。

  我所律师又向Q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申请依法终止裁决程序,待拆迁许可证审结后再予以恢复。在庭审过程中,汪某的代理律师对涉案项目拆迁许可证的违法性进行了详细分析与证明,从而否定了拆迁裁决基础的合法性。

  通过一系列诉讼,Q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再次找到汪某协商补偿事宜,最终双方以安置面积达1500平方米的门面房一套,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各一套(三套安置房价值总额保守估计超过了1300万元),同时给予300万元货币补偿为对价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

  厂房拆迁较之住宅房屋拆迁而言,占地面积大,仅就房屋价值补偿款一项就已价目不菲。此外,厂房权利人还可以获得拆迁补助,临时安置费补偿,停产停业损失以及装修补贴等。换言之,征拆厂房的成本很高。当不得不征拆时,征拆一方往往会处于成本控制目的,尽可能压力补偿额度,甚至不惜因此借助于权力的便利。

  大量若干厂房征拆案件的办案经验表明,厂房经营者想要取得合理,理想的补偿利益,单纯依靠协商谈判有着一定甚至是较大的局限性。本案通过发现案件中隐藏的诸多违法之处并辅之以有效的法律手段,逐步深入地解释整体征拆项目中的种种违法弊病,从而取得协商谈判的筹码或者说主动权,促使征拆方真正考虑、接受被征拆一方的合理补偿主张,可谓良好运用了征收维权的基本思路。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具有多年拆迁维权经验,总结了一套时间短、效率高、能快速提高补偿的维权方法。通过诉讼及谈判,给拆迁人施加压力,为被拆迁人争得与拆迁人同等的谈判地位,为您争取合理的拆迁补偿。如需帮助欢迎来电咨询或者直接来所里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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