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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拆迁|当年招商引资而建造的厂房一夜之间变“违建”?

发布时间:2020-11-06 阅读: 京云律师事务所

  案例背景:

  九十年代,正是江浙沪周边农村的飞速发展时期,当时各地都在兴办乡镇企业,转变农村发展经济方式,以当地政府和村委会牵头的招商引资是最主要的方式之一。XX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就是上海嘉定区XX村的一个代表。98年,由镇领导和村干部等人组织召开招商引资动员大会,承诺负责落实被引进企业项目用地,并且协助这类企业办理各种证照和立项等手续,同时给了他们巨大的优惠政策。该公司的法代李某正是基于对该地方政府和村干部的信任,当时并没有签订任何书面承诺及文件,只是跟村里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使用年限为30年,自己建造厂房,创办公司。之后,有关部门协调给该企业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等手续,并承诺三年内给企业办理土地证。现在企业已经成熟经营,可是17年6月份的一个晚上,村里干部找到李某说,下个月要让企业腾空搬走,这个厂房是违章建筑,今年年底要拆除。胡某某一下子傻了眼,怎么好端端的厂房一下子就是违章建筑?胡某找过政府部门和当时办厂时的领导,对方都闭口不谈之前的承诺。眼看着限期拆除的时间在逼近,李某害怕村里及政府人员派人强拆,他多次找过对方又谈不妥,于是他决定委托律师团队维权。

  办案经过:

  以李律师为主的拆迁维权团队在接受李某的委托后,召集团队律师和助理针对案件开了研讨会,对于违章建筑的认定讨论了下,尤其是像该机械制造公司这样的情形,在形式上确实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规划许可证,是不是就凭着没有这些权属证书就能够其为违章建筑吗?当然不是。对于建筑是否合法的审批权是区或者县级的规划、国土部门,而招商引资的行为是当地政府的公布的红头文件,既然通过该行为同意兴建,就不能随便认定为违章建筑。我们查到江浙沪多地的司法判决对这类建筑物的认定,最终的判决基本上都是合法建筑。因此,我们针对当地政府出具的限期拆除通知书像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法院最后支持了我们的诉求。被扣上违建的厂房最终保住了。

  办案指导:

  其实,对于这类招商引资的方式成立的企业,当时村委会及镇政府都口头承诺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用地审批协助办理。但是,往往由于政府各种原因,这些企业在形式上都不具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用地审批手续,这样的情况很常见,而此情况在司法实践中,不能随便确认是违章建筑。尤其江浙沪一带已经有相关的司法判例。且县级以上有权办理相关土地使用权证书,且其下设的规划部门、国土部门具有审批权。因此招商引资引进来的企业不能因为其形式上没有得到后续工作完善而被认定为违法建筑。

  对于被拆除的“合法”建筑,行政机关实施的错误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赔偿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建议被违法拆迁的企业,应当及时、合法、合理的维护自己的权益。更多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法律维权咨询热线:010-65185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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